【“阃范”匾】
年代:民国
收藏单位:洛阳匾额博物馆

“阃范”木匾,现陈列于洛阳匾额博物馆第二展厅。长2.01米,宽1.06米,木制,年代为民国十九年。匾文为清末洛阳书法家高祐题写,颜体楷书,“阃范”为阴刻,题跋为阳刻。跋文末钤有两印:一为“洛阳高之印”,一为“福堂氏”。
【解读】
“阃范”指妇女道德规范,用于个人,有褒嘉之意。“阃”字,本指房门的门槛。李善注引郑玄《礼记注》:“阃,门限也。”后来,因阶级社会的进一步深化,男权制度确立,妇女地位沉降,作为门槛的“阃”被引申为妇女居住的内室,后更成为专指妇女的代名词。从其字型也可以看出是象征女性在门内居住生活,以家为主,专事内务,与征战、农耕、商事,政治等无关。宋代文人吕祖谦曾著《阃范》一书,书中对妇女应当遵循的行为、举止、仪表等都作了详细的阐述。
该匾跋文内容为:“卫母李太孺人,性行淑惠,幼归俸甫府君。府君有外孙女,自襁褓失恃,孺人抱归抚育之,及笄,于归孙君顺舟。今孺人甫殁,而府君亦寻归道山。孺人将大祥,顺舟自以身托葭莩,不忍泪没其德,而乞言于予,予为略次其事,而额诸闾。民国十九年七月初二日里人高佑题书”。大意是说李太孺人温婉贤淑,年幼时嫁给卫俸甫作为妻子。卫俸甫有一外孙女在婴儿时便失去了母亲,孺人不忍其孤苦便将外孙女抱回,悉心照料,使其健康成长,成年后嫁与孙顺舟作为妻子。后来孺人与府君双双辞世。孺人去世两周年时,孙顺舟念李太孺人对妻子的养育之恩,不忍孺人贤淑的品德被埋没,作为外孙女的女婿,以求立匾予以彰显孺人的高尚品德。
【相关内容】
高祐(1873—1955),字福堂,洛阳偃师庞村人,民国时期洛阳地区有名的书法家。他自幼颖悟、勤奋好学,15岁受业于洛阳明达(今孟津)岁贡生杨伯峰,不到20岁,学问就已得郡城第一。后来师从开封明道书院湘潭黄曙轩。23岁开始授徒,名其学馆为“寻乐堂”,居舍为“嵩洛草堂”。高祐虽一生未取半点功名,但却是桃李满天下,在洛阳、偃师、登封、临汝、禹县等地教书,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,教学授徒、传道解惑,是他一生的追求。
高祐晚年总结自己:自认一生所重,人格第一,古文次之,书第三,诗第四。他的字,宗法蔡伯喈、黄山谷,苍劲有力,写字时常援笔立就,不加增削,点、画、捺、钩,如走龙行蛇,刚柔并济,所书匾幛、碑碣、墓志、寿屏、中堂等深受世人推崇喜爱,其作品流传甚广,在洛阳一带颇负盛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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